 
》運輸保險
運輸保險依被保險標的來區分,實務上有貨物運輸保險、船體(或機體)保險及與運送相關之責任保險三大類。
I.
貨物運輸保險
-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 空運貨物運輸保險
- 陸上貨物運輸保險
- 郵包貨物運輸保險
- 快遞及隨身攜帶行李
II.
船體船體(或機體)保險
III.
與運送相關之責任保險
- 船舶碰撞責任保險
- 船東保護及補償保險
- 運送人責任保險
》火災保險
火災保險係以動產和不動產為保險標的物,以火災、閃電雷擊為主要承保事故,由保險人針對被保險人之保險標的物因承保事故之發生所遭受之損失予以補償的契約行為。而除可以舒解被保險人因火災事故而導致的財務危機外,火災保險尚有以下的功能:
I.
對個人及家庭而言
- 安定個別家庭的經濟
- 增加住家安全及防火常識
- 提高個人信用
II.
對企業而言
- 整體社會生產力的持續
- 提昇損害防阻觀念
- 穩定企業企業經營
- 提高企業擔保信用
》汽車保險
雖就保險發展之歷史而言,汽車保險遠較海上保險火災保險晚了數百年之久,但是由於時代的進步,工商業發達,汽車在人們現代生活中已經扮演無可替代的角色,而汽車工業的發展預計也將隨著人類文明之演進而永無休止。
正因汽車與人們的關係與日俱增,人們由於擁有、使用或管理汽車所引起之事故亦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不容等閒視之。
而一般人將汽車相關之保險區分如下:
I.
汽車車體損失險
主要承保被保險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墜落物或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
II.
汽車竊盜損失險
主要承保被保險汽車因遭受偷竊、強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
III.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時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暨)第三人財務受有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且受賠償請求時。
》意外傷害險
I.
承保範圍:
II.
承保對象
》其它財產保險暨意外保險
其它財產保險包羅萬象,
人們習慣將海上保險、火災保險、汽車保險及傷害保險以外之險種都統稱為其它其它財產保險暨意外保險 (Other Property and
Casualty),而這些險種仍可劃分如下幾大類:
I.
其他財產保險
II
責任保險
- 一般責任保險
-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及其他。
- 專業責任保險
- 如醫師、律師或會計師等責任保險。
III.
信用及保証保險
IV.
工程保險
》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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